文献综述
在互联网环境下,影视类混剪短视频的著作权适用保护及使用规则等问题不够明晰,用户生成内容的二次创意类视频的创作与传播时常处于法律模糊地带,创作者极易遭受作品被封、侵权诉讼等风险,使得普通用户的创作热情降低,网络平台上各种混剪短视频鱼龙混杂,缺乏相应规则的规范。
国内学者对于合理使用的认定标准主要采用三步检验法和四因素检测法两种认定理论标准,这也是极为重要且基础性的认定方法。
1.三步检验法:著作权法合理使用制度的立法设计基于《伯尔尼公约》的三步检验法的理论基础,并与中国实际相结合,不同学者对其中的步骤有不同的理解与分析。
(1)对特定且特殊情形的解释。
刘玉晖学者在《论著作权合理使用扩张适用的路径选择》中,认为以立法的目的作为出发点,从使用的目的、方式或范围三方面对三步检验法 的特定且特殊情形进行细化,在合理使用的规则中添加一般性条款。
(刘玉晖,2018)(2) 对不得影响著作权人对作品的正常使用和不得无理由损害著作权人的合理利益两步骤的解释。
熊琦学者在《著作权合理使用司法认定标准释疑》中认为, 为了减少著作权合理使用认定标准的局限性影响,即封闭式的列举式立法和不断扩展法律解释权的需求二者间的矛盾,通过对正常使用、不无理由损害合法利益的认定标准进行解释,使三步检测法更符合司法认定的实际需要。
首先,应按照解释的顺序,以符合法律列出的类型作为法律渊源的准则,并且应排除法官自制的非法的条款规定;其次,以两个通用的标准来进一步界定合理使用的适用范围。
(熊琦,2018)2、四因素检测法:在著作权的相关法律条文中并未明确引入四因素检测法,但随着近年来短视频领域著作权的蓬勃发展,四因素检测法在学界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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