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嵌入少年司法场域的机制探索文献综述

 2023-03-15 02:03

摘要:少年司法社会工作在我国正处于发展阶段, 该领域的研究也如火如荼进行着,但总体而言,相较于其他司法社会工作发展较好的国家,我国社会工作进入少年司法领域仅限于几个发达城市的尝试与探索,尚未形成成熟经验。国外研究表明,少年司法社会工作的发展已形成适合该国国情、社会的少年司法模式,制度建设较为完善。目前,国内少年司法社会工作的理论研究体系化稍显不足, 研究范围较为集中单一,主要集中在青少年社区矫正、个案服务等实务领域,研究呈分散化、碎片化的状态,研究内容缺乏社会工作与公检法机关的合作互动。

关键词:少年司法; 司法社会工作; 嵌入

一、文献综述

1.关于国内外现有司法社会工作模式的研究

杨旭(2020)通过对世界范围内少年司法模式的研究,发现全球少年司法模式呈现多元化的趋势。这是因为少年司法模式是各国根据其经济发展、政治制度、文化历史、教育制度、家庭观念和结构等多种因素差异下做出的现实选择。在这一背景下,全球各国少年司法与社会工作的互动呈现不均衡性。在不同的少年司法模式下,社会工作服务的参与程度有所差异:从社会工作参与较少的犯罪控制模式,到由社会工作主导的福利模式。社会工作角色与功能的发挥很大程度取决于一个国家福利与司法之间两种思想与各方力量的博弈。 杨旭认为,司法模式与犯罪控制模式相似,而日本的少年司法与福利模式或者合作模式相似。因此,他将少年司法模式归纳为四类:第一种是以北欧斯堪的纳维亚国家为代表的福利模式,特点是温和的、社会化的;第二种是以英格兰为代表的合作模式;第三种是以加拿大为代表的修正司法模式;第四种是以美国为代表的犯罪控制与司法模式。社会工作服务在不同模式中会存在差异。

吴燕(2016)在进行“刑事诉讼程序中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转介的机制构建”相关研究时,立足上海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实践的发展需要,学习国外的少年司法协作模式,对英国“少年犯罪工作组”模式和意大利“少年社会工作办公室”模式进行深入探索,寻求经验。预防儿童和青少年的违法行为是英国青少年司法系统的宗旨,他们重视更多干预措施的引入。英国少年司法协作模式的典型形式,是少年犯罪工作组,具体体现为各种转处项目,将青少年违法案件由法院转移到行政机构处理,从而避免标签效应的影响。这其中,社会工作者承担了主要的转处工作。意大利的少年司法则是独具特色的福利混合模式。该模式用社会化、温和宽宥的柔性司法理念,处罚方式具有鲜明的社会性。少年社会工作办公室是意大利司法社工参与少年司法活动的特别机构,他们尽量采用最小干预原则,给少年通过成长而修复过错的机会,帮助少年康复。这两种模式虽然表现形式与原则不尽相同,但吴燕发现:建立政府主导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转介机构来实现社会力量对未成年人司法的辅助作用已经成为国际惯例。

CHARLES ZASTROW (1993) 通过回溯美国的少年犯治疗方法的起源和发展历程,展现了美国的青少年司法系统与改造模式的逐步完善与正式建立的过程,与该过程中伴随的核心理念、社会舆论的变动和其造成的影响。美国青少年司法系统立足于社会工作方法,少年司法系统中的治疗方法能够确定每个罪犯的需要,然后提供所需的社会服务,帮助罪犯成为守法、有生产力的公民。虽然这个系统并非完美,但放弃它、以惩罚性方式取而代之是一个严重的错误。他认为,未来在遏制非法活动方面,治疗方法比惩罚的方法更为有用。

2.关于社会工作嵌入性发展的研究

王思斌(2011)创造性地将嵌入性理论应用于社会工作专业领域,为社会工作的本土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持。对于“嵌入”一词的运用,他解释道,当专业社会工作在我国恢复重建时,传统的以单位体制为基础的社会工作实践还在社会服务领域承担着服务职能,但由于市场化改革,其服务职能有所弱化。这种社区服务基本上行政化色彩明显,基本上是传统社会服务和管理的延伸。这样,专业社会工作从其恢复重建始,就落入传统社会服务模式占统治地位的时空之中,而且至今这种格局并没有发生本质性的改变。因此,可以说,专业社会工作是嵌入原来的社会服务领域之中并谋求发展的。他指出,嵌入性是专业社会工作在中国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特征。

席小华(2017)在这社会工作嵌入少年司法领域做了大量研究,包含社会工作在少年司法场域的嵌入性发展的过程研究、结果研究、实践困境与行动策略等,为该研究贡献了大量资料。席小华运用质性研究方法探讨了B市社会工作嵌入少年司法场域的发展过程,发现理念嵌入、服务嵌入和制度建构是少年司法工作发展的行动逻辑,社会工作在少年司法场域的嵌入性发展过程是双方互构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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